为增强人民体质,推动武术运动的发展,提高武术技术和理论水平,建立规范的全民武术体系,特制定本段位制。
第二条 段位名称
根据个人从事武术锻炼和武术活动的年限,掌握武术技术和理论的水平、研究成果、武德修养,以及对武术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将武术段位定为九段。设:
初段位:一段、二段、三段
中段位:四段、五段、六段
高段位:七段、八段、九段
第三条 晋段标准
(一)初段位的晋升
1.凡参加武术套路或散手训练一年以上,可申请晋升一段;
2.凡获得一段达一年以上,在规定的考评中,演练二段的拳术套路成绩合格或在散手攻防组合技术考评中,成绩合格;遵守武德者;可申请晋升二段;
3.凡获得二段达一年以上;在规定的考评中演练三段的拳术、器械套路成绩合格,或在散手实战技术考评中,成绩合格,遵守武德者,可申请晋升三段;
(二)中段位的晋升
1、凡获得三段达2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晋升四段:
(1)在规定的考评中,演练四段的一套拳术、一套器械,成绩合格,并在该段的武术理论考试中,成绩合格,重视武德修养者;
(2)在规定的散手四段晋段比赛考评中,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名次,并在该段的武术理论考试中,成绩合格,重视武德修养者;
2、凡获得四段达2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晋升五段:
(1)在规定的套路晋级比赛考评中,演练拳术、器械成绩合格,并在该段位的武术理论考试中,成绩合格,重视武德修养者;
(2)在规定的散手五段晋级比赛考评中,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名次,并在该段的武术理论考评中,成绩合格,重视武德修养者;
3、凡获得五段达2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晋升六段:
(1)在规定的套路晋级比赛考评中,演练六段的拳术、器械达到规定录取名次,成绩合格,并在该段位的武术理论考试中,成绩合格,重视武德修养者;
(2)在规定的散手六段晋级比赛考评中,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名次,并在该段的武术理论考评中,成绩合格,重视武德修养者。
(三)高段位的晋升
1、凡获得六段达6 年以上,在工作业绩、武术理论研究、科研论著中取得一定成绩,武德高尚者,可申请晋升七段。
2、凡获得七段达5 年以上,在工作业绩、武术理论研究、科研论著中取得一定成绩,并对武术运动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武德高尚者,可申请晋升八段。
3、凡获得八段5年以后,在工作业绩、武术科研论著、理论研究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并对武术运动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影响极大,武德高尚者,可申请晋升九段。
4、对武术事业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知名人士,经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核后,可授予荣誉高段位。
第四条 申报、考评与审批办法
(一) 凡遵守武德,热爱武术,具有相应的武术技术和理论水平,均可申报武术段位。只有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授权的各级考评委员会,才有权组织考评。
(二) 各区、县武术考评委员会,每年对基层武术组织的学员进行套路或散手入段资格技术和一段的考评,并将考评合格者的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区、县体委主管部门(或武术协会)审批,授予入段资格证明或相应的段位。
(三) 地、市体委段位考评委员会,每年可举行二段和三段的考评,并将考评合格者的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地、市体委武术主管部门(或武术协会)审批,授予相应的段位。
(四) 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及行业体协武术段位考评委员会,每年举行四段、五段和六段的考评,并将考评合格者的申报材料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及行业体协武术主管部门(或武术协会)审批,授予相应的段位。
(五) 全国武术段位考评委员会将适时组织七段、八段和九段的评审,并将评审合格者的申报材料,上报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批,授予相应的段位。
(六) 各段位的考评形式包括:
1、省级和全国性的各类武术比赛;
2、规定的段位晋升考评。
第五条 证书、服装与徽饰
(一)证书
由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统一设计、制作。
(二)服装
由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统一设计,制定专门厂家制作。
(三)徽饰
由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统一设计,制定专门厂家制作。
1、初段位:一段(青鹰);二段(银鹰);三段(金鹰)
2、中段位:四段(青虎);五段(银虎);六段(金虎)
3、高段位:七段(青龙);八段(银龙);九段(金龙)